November 16, 2008
到速食店去,真好
原題:C'est bien d'aller dans un fast-food
出處:C'est bien, reclam 2007
作者:Philippe Delerm
爸媽不怎麼喜歡速食店,他們說那裡東西不好吃,但我們都曉得
不是這麼回事。爸媽不喜歡速食店,是因為不喜歡那裡的顏色、
風格與美國人的生活方式。我們沒有很堅持(知道爸媽討厭那種
地方,感覺真不錯),因為我們更喜歡自己去。但有一天,我們
看完電影,要去餐廳已經太晚,家裡又沒東西吃,於是他們答應
去吃速食。爸媽竟然這麼容易改變想法,真是讓人意外。
到了速食店,什麼都很好,櫃台前站了好幾排人也很棒。我們有
很多時間看價目表,選擇要吃什麼漢堡,讀出美妙甜點的名字:
草莓聖代、檸檬聖代。每一排顧客前端都站了一名服務生,頭戴
紙做的圓頂帽子,感覺很像電影裡的美國人。要不是店裡的顏色
溫暖明亮,我們一定會以為自己置身警匪片中。店裡盡是鮮豔的
橘色、紅色與黃色,很難想像街上是淒冷的冬夜。
在速食店,最難的就是選擇要點大可中可、大薯小薯。我們之前
一直沒有認真考慮,等站到服務生面前了,才發現得立刻決定。
好不容易,我們總算拿到一盤裝在奇怪塑膠盒子裡的漢堡,不過
最棒的還是薯條。薯條裝在紙匣,感覺很像煙盒,和平常看到的
薯條完全不同。可樂也是,我們很慶幸自己選了大杯可樂。紅白
相間的紙杯罩了蓋子,我們拿著能彎的吸管插進蓋子中央:那裡
有一個小小的十字開口。
我們搖晃杯子,聽見冰塊彼此碰撞,彷彿可樂準備了清涼的神祕
寶藏,等待我們品嚐。我們發現一張空桌子,在低垂的吊燈下。
我們吃吃喝喝,感覺怎麼一下就結束了,但剛才發現的兩樣美好
還停留腦中:那看不見的可樂與冰塊,還有像煙盒的薯條匣。